登錄票及價格表
根據【日本旅遊業法】規定,公告登錄票及價格表
登錄號碼 | 沖繩縣知事登錄旅行業地域410號 |
登錄年月日 | 2018年8月20日 |
登錄更新履歴 | 2023年8月19日 更新 |
有效期間 | 2023年8月20日到2028年8月19日 |
公司名稱 | 合同会社ACORN |
營業所名稱 | 本店 |
旅行業務管理者 | ZHANG WANYU(張菀渝) |
【旅行業務價格表】日本國內旅行
分類 | 内容 | 行程費用 | 預約手續費 | 變更 取消手續費 |
預約服務價格表 | 當地導遊安排 | 5000円(含消費稅)/每小時 1天最少預約6小時 | 0円 | 0円 |
標準旅遊業約款
根據【日本旅遊業法 第12條之2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所採用之標準旅遊業約款如下(日文版及中文版內容不同時,以日文版為準)
本公司目前業務範圍為:預約服務(手配旅行)
請參考下列檔案
隱私權政策
合同會社ACORN(以下「本公司」),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方針如下所述,建立保護個人資訊的系統,使所有社員都能認知個人資訊的重要性以及徹底遵守規則,以保護顧客的個人資訊。 | |
個人資訊的定義 | 所謂個人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月日、年齡、性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可以用來辨識使用者的所有資訊。 |
關於個人資訊的取得、利用、提供等 | 本公司使用合法、公正的方法取得個人資料,並只在特定的目的下使用及提供。如果有在特定目的之外使用個人資訊的必要性,本公司將會在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者的認可下,再次聯絡本人使用目的,徵求同意之後才使用。不會使用在目的以外的地方。 |
使用目的 | 本公司會利用客人申請旅行行程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與客人聯絡,另外,會將此資訊於合理範圍內聯絡客人所申請的旅行中的體驗、移動、住宿設施等。另外本公司在進行旅遊商品開發,或聯絡客人旅遊商品資訊時,有可能使用客人的個人資訊。 |
個人資訊管理 | 本公司為了能確實管理客人的個人資訊,保持在最新且正確的狀態,並防止有竊取個人資訊、遺失、損毀、竄寫、洩漏的狀態,力行安全系統維持,落實管理體制以及員工教育等必要措施,實施安全對策,對個人資訊進行嚴格的管理。另外本網站為保護個人資訊使用SSL(Secure Socket Layer)加密通信方法。 |
提供個人資訊給第三者 | 本公司在沒有使用者的同意之下,不會將使用者的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者,但下列狀況下,有可能在未經得使用者的同意之下提供個人資訊給第三者。 .基於法令。 .個人生命安全或財產需要保護的狀況下,尋求當事人同意困難時。 .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又或者接受上述兩者委託的單位在法令下進行業務需要協助,但如經得當事人同意有可能造成該業務實行困難時。 |
委託外部公司進行個人資訊處理 | 本公司為達成使用目的,在必要的範圍內有可能將個人資訊管理業務的一部分或全部委託給外部公司時,必審查委託公司是否符合一定的標準,在符合標準的前提下,締結保守秘密的契約。另外也會對該公司是否確實管理、保護個人資訊,實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 |
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諮詢 | 使用者可要求本公司對所持有的個人資訊進行公開、修正、增加資訊、或者是刪除、停止使用、以及停止提供給第三方等手續。當本公司收到使用者上述的請求時,會在確認為使用者本人後,進行相關手續。另外,關於敝公司個人資訊的處理及諮詢,請聯絡下方【關於個人資訊的詢問窗口】。 TEL:0980-41-5577 FAX:0980-41-5577 合同会社ACORN 代表社員 服部 吉伸 |
交易事項說明書
根據【日本旅遊業法 第12條之4】規定,從本公司預約導遊時,我們將提供下列事項說明書給您確認。
合同会社ACORN
〒905-1429 沖縄県国頭郡国頭村宇良484-8
地域限定旅行業410号
聯絡窗口.旅行業務取扱管理者:張菀渝
acorn-okinawa@gmail.com
如您對行程及費用有任何問題,請向上述窗口聯繫
本次服務費用:
集合地點:
行程日期.時間:
收款方式:
費用包含:
費用不包含:
預約狀況:
預約確定日:
契約成立的特殊條約:
本公司與客戶間,基於特殊約定,不適用標準旅行業約款手配旅行契約第5條第1項之規定,無須收取訂金。
預約內容變更:
如參加者人數、成員有變更,請立即告知。本公司目前不收取變更手續費,但如實際參加人數與預約人數不同,請恕差額無法退費。
預約內容取消:
您可隨時取消預約內容,如欲取消,請立即告知。現金收款本公司目前不收取取消手續費,但如無聯絡不參加行程,未來將無法再預約本公司的服務。刷卡收款則收取系統手續費(3.6%)。另外,行程途中取消剩餘行程,無法退還剩餘行程的費用。
(客戶歸因)下列狀況將由本公司強制取消預約或終止行程,如已收費將不退還費用,並拒絕您未來的預約:
- 行程當天無聯絡不參加時。
- 客戶對本公司員工作出暴力舉動,或進行不當、違法要求時。(例如要求導遊協助採集禁止採集之動植物)
- 客戶散布本公司流言或者以某手段毀損本社信用等妨礙本社業務時。
- 其他本公司判斷上,業務上有可能受到妨礙時。
(本公司歸因)下列狀況您可選擇取消預約或終止行程,如在行程進行中臨時終止,將會退還剩餘行程的費用:
- 因不可抗力必須更換導遊時。(例如導遊突然傷病)
- 行程預約後,因本公司狀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氣),對前往地點或行程內容進行調整時。
- 被告知詢問是否可以與其他旅客一同參加行程時。
重要注意事項
- 行程費用只含導遊費以及保險費。不包含飲食費用、租車或巴士包車等交通費用、入場門票等費用。
- 敬請諒解人數過多時不適合前往某些地點,例如只有1位廚師的餐廳、過於狹窄的林道、太過深入當地人居住的聚落。
- 中型巴士及大型巴士因林道的樹高較低,有可能損傷車體,故無法前往部分林道,安排行程時會以巴士可以行駛的路線為主。
- 行程開始時間以預約單的時間為準,如因客人個人因素造成行程延誤,將會收取加時費用。
- 參加戶外行程時,由於附近多無洗手間,出發前請務必前往洗手間。
- 野生動物無法保證一定能看到。植物的開花等也可能因季節氣溫等因素,預約時無法保證行程當日一定能看到。
- 為避免發生危險,請參加者注意自身安全,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告知,如因個人因素而發生意外,本公司無法負責。
其他
- (標準旅行業約款 第23條)
- 本公司在進行預約時,如因負責窗口之故意或過失,對客戶造成損害時,您可對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但必須在損害發生的隔天起,2年內通知本公司。
- 如因天災地變、戰亂、暴動、運輸和住宿機構等服務停止、行政機關命令,或其他本公司員工不可抗力的狀況下所造成的事項,恕無法負擔賠償責任。
(標準旅行業約款 第24條) - 如因客戶之故意或過失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本公司有權向客戶請求損害賠償。
- 旅客在簽約時,需確認本公司所提供的資料,了解其權利及義務,以及契約內容。
- 旅客在行程中,如發現行程與預約內容不符,須立即通報旅行社窗口。
(標準旅行業約款 第25條) - 本公司與手配旅行(預約服務)簽約後之客戶或其成員,如在契約上發生債權,本公司依旅行業法第7條第1項規定,客戶可從營業保證金獲得賠償。
- 本公司寄放營業保證金之供託所名稱及地址如下:
- 名護法務局 地址:沖縄県名護市字宮里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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